資料介紹:
裝配的零件及部件(包括外購件、外協件),均必須具有檢驗部門的合格證方能進行裝配。
23.零件在裝配前必須清理和清洗干凈,不得有毛刺、飛邊、氧化皮、銹蝕、切屑、油污、著色劑和灰塵等。
24.裝配前應對零、部件的主要配合尺寸,特別是過盈配合尺寸及相關精度進行復查。
25.裝配過程中零件不允許磕、碰、劃傷和銹蝕。
26.螺釘、螺栓和螺母緊固時,嚴禁打擊或使用不合適的旋具和扳手。緊固后螺釘槽、螺母和螺釘、螺栓頭部不得損壞。
27.規定擰緊力矩要求的緊固件,必須采用力矩扳手,并按規定的擰緊力矩緊固。
28.同一零件用多件螺釘(螺栓)緊固時,各螺釘(螺栓)需交叉、對稱、逐步、均勻擰緊。
29.圓錐銷裝配時應與孔應進行涂色檢查,其接觸率不應小于配合長度的60%,并應均勻分布。
30.平鍵與軸上鍵槽兩側面應均勻接觸,其配合面不得有間隙。
31.花鍵裝配同時接觸的齒面數不少于2/3,接觸率在鍵齒的長度和度方向不得低于50%。
32.滑動配合的平鍵(或花鍵)裝配后,相配件移動自如,不得有松緊不均現象。
33.粘接后應清除流出的多余粘接劑。
34.軸承外圈與開式軸承座及軸承蓋的半圓孔不準有卡住現象。
35.軸承外圈與開式軸承座及軸承蓋的半圓孔應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