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計算機控制技術的不斷發展,可編程控制器的應用已廣泛普及,成為自動化技術的重要組成。可編程控制器先出現在美國,1968年,美國的汽車制造公司通用汽車公司(GM)提出了研制一種新型控制器的要求,并從用戶角度提出新一代控制器應具備以下十大條件:
(1)編程簡單,可在現場修改程序;
(2)維護方便,好是插件式;
(3)可靠性于繼電器控制柜;
(4)體積小于繼電器控制柜;
(5)可將數據直接送入管理計算機;
(6)在成本上可與繼電器控制柜競爭;
(7)輸入可以是交流115V(即用美國的電網電壓);
(8)輸出為交流115V、2A以上,能直接驅動電磁閥;
(9)在擴展時,原有系統只需要很小的變更;
(10)用戶程序存儲器容量至少能擴展到4KB。
條件提出后,立即引起了開發熱潮。1969年,美國數字設備公司(DEC)研制出了上臺可編程序控制器,并應用于通用汽車公司的生產線上。當時叫可編程邏輯控制器PLC(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),目的是用來取代繼電器,以執行邏輯判斷、計時、計數等順序控制功能。緊接著,美國MODICON公司也開發出同名的控制器,1971年,日本從美國引進了這項新技術,很快研制成了日本臺可編程控制器。1973年,西歐國家也研制出他們的臺可編程控制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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