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船舶工業協會數據顯示,國內造船企業的平臺生產能力將很快達到120座/年,遠遠大于我國年均平臺訂單數量。在有限的市場容量下,我國海工裝備產業出現結構性產能過剩的苗頭確已初步顯現,由此產生的隱憂不無道理。
此外,對于任何一個產業來說,結構一旦趨同,便會造成產品始終徘徊在低端領域,引發過度競爭甚至是低價惡性競爭。但
十年前的造船業紅紅火火,需求旺盛和政策利好帶來了產能的極度擴充,直接引發了之后幾年造船業低端產能過剩和端產能缺失。近兩年,船舶工業發展依舊低迷,而海工裝備業卻如火如荼。于是乎,為了填補虧損,船企和造船基地紛紛進軍海工裝備領域。這股“一窩蜂”搶占海工市場的勢頭,難免讓人心生隱憂,海工裝備業可不是造船企業的“避難所”,需要被合理引導,統籌規劃,終進軍端行列。
中國船舶工業協會數據顯示,國內造船企業的平臺生產能力將很快達到120座/年,遠遠大于我國年均平臺訂單數量。在有限的市場容量下,我國海工裝備產業出現結構性產能過剩的苗頭確已初步顯現,由此產生的隱憂不無道理。
此外,對于任何一個產業來說,結構一旦趨同,便會造成產品始終徘徊在低端領域,引發過度競爭甚至是低價惡性競爭。但遺憾的是,目前火熱的海工裝備業,結構趨同趨勢越來越明顯。據筆者了解,政府鼓勵部分造船產能轉向海工裝備業,旨在引導具備技術、附加值產品制造能力的船企在產能嚴重過剩的情況下,轉向海工裝備業。然而,不少地方政府卻領會錯了國家的意圖,甚至可以說是盲目地支持海工裝備業,并且還缺乏對造船行業去產能的主動性,只是將海工裝備產業視為船企的“避難所”,出于該目的去鼓勵各類型船企進軍海工裝備業。今年以來,筆者頻頻注意到,多地將海工裝備業視為發展地方經濟的重要支撐,其中不乏少數沒有船舶業發展基礎的地方也出臺各種政策,鼓勵企業進入該領域。不因地制宜,一貫相互模仿,終就會導致產業結構布局出現同質化現象,不利于海工裝備的發展。
更令業內擔憂的是,目前很大一部分海工裝備產品固化在產業鏈低端。很多企業主要從事的是加工制造附加值較低的通用型設備,而利潤的配套設備、水下設備制造等基本被國外壟斷。資料顯示,目前在我國海工裝備領域,占平臺類產品造價比例80%左右的配套設備國產化率還不到10%,其中核心裝備不足5%。如若不能實現相關配套與海工裝備的同步發展,我國海工裝備制造企業將很可能被一直牢牢鎖定在產業鏈的低端。
為了不讓海工裝備業潛伏的隱患成為現實,業內應當吸取造船業的教訓,冷靜對待海工裝備業的熱潮,避免重蹈造船業覆轍。
對此,首先要合理引導產業有序發展。賽迪智庫裝備工業研究所研究員王鳳麗認為,預警機制是防范風險的有效措施,面對各地一哄而上建設海工裝備基地的態勢,國家和地方政府應建立產能過剩預警機制,密切關注行業動態。有了預警機制,產能過剩一旦發生,便可對過剩產能進行重新分配,以有效減少過剩產能造成的沖擊;制定行業準入標準、提進入門檻也是必然選擇;發揮政府的宏觀引導和協調作用,使有實力的企業在進入該行業的同時,能得到引導并正視風險;此外,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對于產業有序發展至關重要,需要鼓勵發展技術含量產品,引導各類資金流入具有水平研發能力以及附加值的生產企業。
其次,要有效地統籌規劃海工裝備業的空間布局。一是明確各地方各區域的發展領域和功能定位,海工裝備制造發展需要因地制宜,要培育若干個差異化的裝備制造基地,以打造綜合產業集聚區;二是圍繞海工裝備集聚區,在沿江、沿海地區打造專業系統的設備研發制造基地,形成完善的產業鏈條。要讓聚集區內的國有大型企業與有特色的民營企業優勢互補,充分發揮各自能力和優勢;三是對申請建立的產業園區進行嚴格審核,避免重復建設;四是建立產業聯盟,讓各研發機構、制造企業、檢驗機構、用戶單位等在各領域深入合作。
值得一提的是,要鼓勵海工裝備制造企業向端化發展。應陸續出臺一系列扶持政策,以保障海洋石油鉆機、鉆井平臺等端海工程裝備的研發生產,鼓勵企業生產深水化、浮式化和集成化的海工裝備,重點扶持一批設備和工程總包商發展;重視配套行業的同步發展,鼓勵企業進軍海工裝備配套產業,重點提相關配套設備的國產化水平,避免停留在“造殼”階段;引導企業圍繞產業鏈各環節開展自主創新,重點突破海工裝備設計技術和設計標準,推動實現海工裝備產業重大技術突破和科技成果產業化。
有了前車之鑒,業內更應該冷靜對待海工裝備業的熱潮,將“合理”、“有序”、“端”定為關鍵詞,如此才能細水長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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