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,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指出,風電產業出現產能過剩的問題。如今,近1年的時間過去,縱觀風電行業光芒背后隱藏的問題——投資過熱、重復引進落后技術、關鍵設備依賴進口、跑馬圈地、多數企業集中于制造環節、企業研發投入少等——并未得到有效改善。
筆者認為,要改變上述問題,必須出臺相關政策和制度,采取實質性行動,以整合資源、完善產業鏈,加大研發力度,占領產業發展制點。
投資過熱引發跑馬圈地
我國是一個風能資源豐富的國家。據初步探測,可以開發利用的儲量約有10億千瓦。自2005年我國出臺了《可再生能源法》,并推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起,風電產業就一直受到社會各方的大力追捧,吸引了眾多投資者,這其中既包括國有發電公司,也包括一些外資和民營企業。因此,盡管我國風電產業起步相對較晚,卻已經出現了投資過熱的現象。
據統計,截至2009年底,全國風電累計裝機2580.53千瓦,風電機組的整機制造商過80家,葉片制造商過50家,塔架制造廠100多家。其中,80多家整體制造商的產能預計已達到2000萬~3000萬千瓦,而我國每年新增裝機容量大約在1000萬千瓦左右,可見其產能擴張已遠遠過了當前產業發展的需求。
產能的急速擴張造成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,如引發價格戰,形成自殺式的惡性競爭,給整個產業的發展帶來不良后果。
尤其是2003年,國家發改委通過“特許權招標”的制度來確定風力發電企業的終上網電價。由于這種競價方式是“價低者得”,在此制度的驅使下,國內外許多大中型企業甚至個人掀起了投資建設風電場的潮,個別地方甚至屢次出現企業以低于生產成本的電價中標情形,以搶占風電特許權項目。
盲目圈地、快速上馬,其結果必然造成行業的無序競爭,并導致資源浪費。各大公司爭資源、爭設備、爭管理運營人才等,甚至出現多家企業在同一風場重復豎測風塔的現象。
由于我國電網建設相對滯后,國內有相當一部分風機無法并網。2009年7月,國家電監會發布《我國風電發展情況調研報告》指出,由于風電輸出困難等原因,風電場普遍經營困難。粗略估算,全國約有1/3的風電裝機并網項目處于空轉狀態。
另據有關調查,與2009年同期相比,目前我國風電整機的平均價格下降將近1000元/千瓦。
為遏制這一趨勢,我國必須首先摸清風資源狀況,大力培養專業技術隊伍,加強認證檢測工作,加快建立國家風電裝備標準、檢測、認證體系和公共技術平臺。
另外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行業準入制度,特別是要提整機制造業入行門檻,給風電投資適當地“降降溫”。另外,可以引導企業進入市場,鼓勵有實力的制造商“走出去”參與競爭,以拓展更廣闊的生存和發展空間。
推動資源整合避免重復引進落后技術
由于風電產業內部的利益爭奪激烈,我國企業基本上是各自為戰,獨自進行風電技術的研發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,彼此間缺少合理的分工協作,由此也就產生了多家企業先后購買國外同一家公司技術的現象。這種行為不僅浪費了大量的資金,還導致國內風電產業技術同質化的問題嚴重。
并且,由于國外公司的技術壟斷,國內企業能夠引進的大多都是落后的技術,這就導致了低端產品產能的過剩。
同時,這種低水平重復引進還制約了國內企業研發能力的提,無法擺脫國外風電巨頭的控制。作為全球四大跨國風電巨頭,西班牙Gamesa公司、丹麥Vestas、印度Suzlon、美國GE能源控制了我國約3/4的風電設備市場。但由于缺乏自主核心技術支撐,我國從國外引進的一些關鍵設備并不適合國內風沙伴存的自然環境。
2004年底,在我國風電產業市場開啟的初期,國家曾提出引導風電產業發展的“引進——吸收——再創新”路線,希望能在與國外廠商進行聯合設計的基礎上,實現自主創新。
但到目前為止,僅有一些技術含量較低的風電設備實現了較的國產化率,關鍵設備的國產化率仍然較低;而且,國內研發的一些關鍵部件質量差、維護成本相當。目前我國的幾十家風電設備制造企業中,真正具備生產能力的并不多,能夠形成批量的就更少,大多數關鍵零部件還主要依靠引進。
2009年9月,國家發改委、商務部、財務部聯合發出了《關于發布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(2009年版)的通知》,對列入目錄的先進技術、關鍵設備及元器件和重要資源性產品、原材料進口給予貼息支持。試圖通過政策對企業的技術引進進行引導。
筆者認為,在加大對核心技術與關鍵設備研發的支持,推動自主創新,鼓勵企業加強“再創新”環節的投入的同時,還應該加強資源整合,以克服技術重復引進的不利。除了中央頒布相關的技術和產品引進目錄進行宏觀引導外,各個地方還要鼓勵推動建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,推動產學研合作,促進國內技術研發機構之間的合作。目前河南、江蘇、黑龍江、湖北等省份都已率先進行嘗試,進行風電技術研發資源的整合。
加強企業研發投入打造完整產業鏈
與歐美國家相比,我國風電企業缺乏核心競爭力,主要是因為研發投入少,在科技力量、實驗設置條件、科研實力等方面存在不小的差距。
例如,德國從1980年起每年的研發投入基本保持在1000萬~2000萬美元;美國1981年曾達1.4億美元,近幾年保持在4000萬美元左右;西班牙的風力公司投入11%的固定資產總額用于研發。相形之下,我國企業的研發投入遠難達到這個程度。
筆者認為,為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,我國需要借鑒國際經驗,在前期由政府對企業的研發活動進行有力的扶持。例如,丹麥的風電技術比較先進,緣于其政府在風機技術開發的初階段資助了重要的研發活動。我國應突出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地位,鼓勵其加大研發投入,鼓勵建立企業技術中心、工程技術中心、博士后工作站等研發機構,以實現掌握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的目標。
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我國企業僅有的技術力量也基本集中在設備制造環節。風電的產業鏈包括技術研發、設備制造、設備的檢測認證、風場建設與運營等,我國目前并未形成完整的產業鏈。由于缺乏全盤考慮,風電產業已經出現了上下游銜接不強的問題。
為改變這一狀況,我國需要盡快出臺風電產業的整體規劃,使產業鏈的各個環節保持同步,都能得到快速發展。另外,還要加快推動技術研發平臺、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,幫助一部分企業從制造環節中解脫出來,進行轉型。
上一條:產業轉型關鍵在政策和人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