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中國政府網日前發布的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》,我國近期將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,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技術標準的門檻作用,在電力、煤炭、鋼鐵、水泥、有色金屬、焦炭、造紙、制革、印染等行業淘汰落后產能。
《通知》中稱,2010年底前,我國電力行業將淘汰小火電機組5000萬千瓦以上;煤炭行業將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、不符合產業政策、浪費資源、污染環境的小煤礦8000處,淘汰產能2億噸;焦炭行業淘汰炭化室度4.3米以下的小機焦3.2米及以上搗固焦爐除外等。
此外,2010年底前,我國鐵合金行業將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;電石行業將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礦熱爐。鋼鐵行業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爐,淘汰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、電爐。《通知》還分別明確了有色金屬行業、輕工業、紡織行業2011年底前和建材行業2012年底前淘汰落后產能的任務。